4 月 11 日中午消息,神马搜索起诉搜狗公司非法劫持流量案即将于本月在海淀法院开庭。
据悉,神马搜索方面诉称,搜狗通过搜狗输入法的候选词功能使本属于神马搜索的流量导向搜狗搜索,请求判令赔偿损失102,490,175. 74 元。另外,在此次诉讼中,神马搜索向法院提供了被劫持流量数据18. 97 亿
过去,在被告不提供侵权获益的情况下,如何举证证明流量损失一直此类案件的最大难题,法官也不得不按照法定标准下达判决,而此标准与实际损失可能相距甚远。
例如,在 2015 年,搜狗搜索同样因为利用搜狗输入法恶意劫持百度搜索的流量,被后者起诉。最终,虽然海淀法院认定搜狗方面的劫持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责令搜狗方面停止侵权、消除影响并赔偿百度损失 50 万元。
流量是互联网企业发展的命门,劫持流量属于典型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在今年 4 月 1 日举办的“手机流量劫持不正当竞争研讨会”上,中国法学会消法研究会副会长何山指出:流量劫持是指通过技术手段劫持本应属于竞争对手的用户流量,诱导用户使用被告的产品或服务,并对消费者产生实质影响,属于对被告自身权益正向的增加,它是通过技术手段对其他经营者的产品和服务进行的定向加害和妨碍破坏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