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4日 消息:今日,河北网信办宣布联合有关部门,针对虚拟货币挖矿和交易行为部署专项整治行动。
整治行动要求,9月30日前,省内有关机构要认真核查、检视在用信息系统,进一步完善系统安全措施和内部管理制度,严防利用系统算力从事虚拟货币非法挖矿。高校、科研单位从事相关研究必须与学科建设相匹配,并在满足科研、教学条件下尽量缩减系统建设规模。系统建设前须报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报同级网信部门备案。市级网信部门将备案信息及时提交省网信办。未经备案不得开展相关系统建设。已经建成系统的,于9月30日前完成备案。
整治行动提出,各级网信、金融监管部门要加强相关舆情、举报信息收集,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会商、研判、处置。从10月份起,有关部门将联合开展常态化监测,并将监测、处置结果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对发现利用信息系统算力进行非法挖矿的行为,严肃追究主管领导和责任人责任;涉事信息系统整改完成前,停止互联网接入;进行违法交易的,严格依法论处。